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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的起源

时间: 2014-12-05 12:04:00 作者: 安康网起名算命

姓的起源

“姓氏”在现代汉语中是一个词,但在秦汉以前,姓和氏有明显的区别。对于“姓”,《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的:“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因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这个解释说的是,“姓”是个形声字,其中的“生”只是表示读音,意义是从“女”得来的,“姓”的本义可以理解为:源于同一女性始祖的族属的共同标志。姓源于母系社会,同一个姓表示同一个母系的血缘关系。中国最早的姓,大都从“女”旁,如:姜、姚、姒、妫、嬴等,表示这是一些不同的老祖母传下的氏族人群。而氏的产生则在姓之后,是按父系来标识血缘关系的结果,这只能在父权家长制确立时才有可能。因此,当我们读到“炎帝列山氏,姜姓”以及“黄帝轩辕氏,姬姓”时,可以明白,中华民族共同始祖炎黄二帝原分属两个按母系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部落或部落联盟,一姓姜,一姓姬,而他们又分别拥有表示自己父权家长制首领的氏称:列山,轩辕。姓和氏有严格区别又同时使用的局面表明,母权制已让位于父权制,但母系社会的影响还存在,这种影响一直到春秋战国以后才逐渐消亡。

对于“姓”的含义,古人有过很多的解释。《玉篇·女部》说:“姓,姓氏”。《诗·唐风》说:“岂无他人,不如我同姓。”毛传云:“同姓,同祖也。”《左传·隐公八年》载“天子建德,医生以赐姓。”这表明“姓”的本义是“生”,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姓最初是代表有其同血缘关系的种族称号,简称族号。作为族号,它不是个别人或个别家庭的。而是整个氏族部落的称号。据文献记载,我们的祖先最初使用姓的目的是“别婚姻”、“明世系”、“别种族”。它产生的时间大约在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时期。杜预注云:“立有德以为诸侯,因其所由生以赐姓。”《绎史》引《三坟》说:“男女媾精,以女生为姓。”《说文解字》也说:“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

上述的说法与解释有共同之处,“同姓”、“同祖”、“因生以赐姓”、“因其所由生以赐姓”、“以女生为姓”,应该是说明“姓”的含义最初是与女人生子的现象密切相关的。

姓是怎么来的?人们推测,姓的由来与祖先的图腾崇拜有关。在原始蒙昧时代,各部落、氏族都有各自的图腾崇拜物,比如麦穗、熊、蛇等都曾经是我们祖先的图腾,这种图腾崇拜物成了本部落的标志。后来便成了这个部落全体成员的代号,即“姓”。由于古代氏族部落的数量毕竟是有限的、可数的,所以,纯正的远古时代留下来的姓是很少的。

后人据《春秋》整理出来的“古姓”有妫(今河北涿鹿有妫水)、姒、子、姬(周王族姓)、风、赢(秦姓)、已、任、吉、芊、曹、祁、妘、姜、董、偃、归、曼、芈(楚姓)、隗(原北方少数民族姓)、漆、允等22个姓。这些姓中近半数带女字旁或与女性有关。所以,人们推测,姓的产生可能源自母系氏族社会。章太炎先生及其他誊者又从《说文解字》、《山海经》、甲骨文、金文等较古的文献中整理出几十个古姓(约59个,章太炎得52个,他人又从金文中得嫘等7个),这样加上原有的也不过80多个,可以想见,这只是远古实际存在的姓中的一部分,原有的姓肯定不止这些,其他的已佚。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时候的姓绝没有我们今天讲的“姓”多。

姓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制度时期,所以中国的许多古姓都是女字旁或底。姓是作为区分氏族的特定标志符号,如部落的名称或部落首领的名字。传说黄帝住姬水之滨,以姬为姓;炎帝居姜水之旁,以姜为姓。皇天以大禹治水有功,赐姓为姒。此外,部落首领之子亦可得姓。黄帝有二十五子,得姓者十四人,为姬、酉、祁、己、滕、任、荀、葴、僖、姞、儇、依十二姓,其中有四人分属二姓。祝融之后,为己、董、彭、秃、妘、曹、斟、芈等八姓,史称祝融八姓。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母系氏族制度过渡到父系氏族制度,氏族制度逐渐被阶级社会制度所替代,赐土以命氏的治理国家的方法、手段便产生了。氏的出现是人类历史的脚步在迈进阶级社会。姓和氏是人类进步的两个阶段,是文明的产物。夏、商时期,贵族皆有姓氏。姓的分支为氏,意思相当于家或族。夏王室为姒姓,另有霸主昆吾为己姓,己姓中有苏、顾、温、董、豢龙等氏。商王室为子姓,另有霸主大彭、豕韦为彭姓。商代还有条氏、徐氏、萧氏等十三个氏。周代是中国姓氏大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姓氏制度见于记载者较多。周王为姬姓,周王所封建的各诸侯国之君和卿大夫有同姓和异姓的区别。到东周春秋时,可考的有姬、姒、子、风、嬴、己、任、祁、芊、曹、董、姜、偃、归、曼、熊、隗、漆、允等二十二姓。虽然周代贵族有姓,但只有女子才称姓,未婚女子如齐姜、宋子,齐、宋为国名,姜、子为姓。已出嫁女子,如江芊、栾祁,江、栾为夫家国、氏名,芊、祁为女子本人的姓。当时有同姓不婚的习俗,故称贵族女子的姓以示与夫家之姓有所区别。周代实行宗法制,有大、小宗之别。一个氏的建立表示一个小宗从大宗(氏)分裂出来,另立门户。建立侯国要经周王认可,卿大夫立新家要得到君主允许,称之为“胙之土而命之氏”。

关于姓的产生,还涉及到我国上古社会的赐姓氏的制度。《左传·隐公八年》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说明在上古社会姓和氏与土地一样,往往也都是赏赐品。《国语·周语》说:“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赐姓日姒,氏曰有夏……祚四岳国,命以侯伯,赐姓日姜,氏日有吕……”这里,禹本是黄帝的玄孙,因治水有功,所以赐姓为“姒”,氏为“有夏”;四岳辅佐禹也有功,所以赐姓为“姜”,氏为“有吕”。但所赐的姓既非黄帝的姓,也不是赐姓者的姓。可见,早期的赐姓只是允许被赐者建立一个独立的家族,此时赐姓也一般坚持“因生赐姓”的老原则。西周推行分封制后,赐姓氏的制度起了较大的变化。当时分封的诸侯,有的赐以国姓,有的则为异姓。如鲁、晋、郑、卫、虞、虢、吴、燕、巴、随等都赐以姬姓,即与天子同姓。值得注意的是,在宗法社会里,血缘关系是一张控制国家、统治人民的罗网。分封同姓诸侯,其本质目的是为了建立护卫周王室统治的屏障。其他异姓诸侯如齐为姜姓,这是神农炎帝的姓;秦为赢姓,这是少昊氏的姓;宋为子姓,这是契的姓;越为姒姓,这是禹的姓,都是些古老的族号。分封异姓诸侯,继承古老族号,按儒家说法,就是“兴灭国,继绝世”,实际上是笼络人心的做法。赐姓制度一直被延续下来,贯穿着整个中国古代历史,多赐国姓,也赐异姓,赐姓权力又始终牢牢集中于历朝历代的最高统治者之手。


氏的起源

在中国古代先秦时期,标志部族、宗族的徽号,除姓之外,还有氏的称谓。而“氏”字的造字结构,在甲骨文中解释为“木本”之意,即植物之“根”,故后世多用“寻根”二字表述某一姓氏认祖寻宗,追源溯流的文化情结。

《左传·隐公八年》有一段著名文宁,精要地阐明了“姓”和“氏”之间的关系和区别:“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意思是说,天子分封诸侯,根据出生而赐姓,又分封土地而称氏,诸侯以字作为谥号,后人便作为族号;担任官职而世代有功者,就以官名为族号;也有以受封采邑作为族号的。这里的族号,就是“氏”。

氏的出现较姓为晚,是姓所衍生的产物,即姓的支族。氏约起于父系氏族社会,盛行于周代的分封制度,郑樵《通志·氏族略·序》中称:三代(夏、商、周)以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也就是说,先秦时期,氏不仅是部族、宗支的徽号,也足社会地位尊卑、贵贱的标志。最初,氏是同姓部落的名称,后来则逐渐演变为专指部落首领相沿承袭的尊号。传说中父系社会英雄人物的称号,均加“氏”以尊称,如炎帝神农氏,黄帝轩辕氏,太昊伏羲氏,少昊金天氏等,即是例证。

最初的氏与最初的姓一样都是不多的,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后代的长期繁衍,同姓必然越来越多,加之有些家族、部族的分徙或孽变,往往以内涵的血统支系分别出一些支系来,这些支系需要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名称,这样便分化产生出一些新的氏。所以,这时候的氏是姓的支系,用以区别子孙之所由出生。这种区分不仅是血缘的亲疏,而且也表示地位与财富的差异。这种分化趋势,伴随着母权制向父权制的转变而日益明显,进入阶级社会又大大加速了。如夏为姒姓,而在姒姓之下又分为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等;商为子姓,而在子姓之下“其登名氏三百六十夫”(《史记·周本纪》)。据甲骨文的材料,亦可考察出商代的氏至少在二百个以上。春秋战国时,见于文献的氏则进一步激增至六百余个,很多社会阶层都有了自己的氏。

和姓一样,氏也有着其不可替代的特殊社会作用。《白虎通义·姓名》说:“所以氏者何?所以贵功德、贱伎力,或氏其官,或氏其事,闻其氏即可知其德,所以勉人为善也。”清楚地表明区别氏的社会作用是明贵贱、别等级。

关于氏的产生,也涉及到我国上古社会的赐姓氏的制度。西周推行分封制后,赐姓仍较严格地遵循古制,而赐氏则大为松动,不仅天子可以赐氏,诸侯也可以赐氏,而且赐氏的因由也扩大了。因而自周代起,氏的发展极为迅速。所以顾炎武《原姓》说:“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最贵者国君,国君无氏。不称氏,称国。”又说春秋“二百五十五年之间男子而称姓者乎?无有也。”可见氏的发展变化势头,大大超过了原来的姓。周代的赐氏,大致有如下几方面的情况:

1.天子赐氏。如:郑郑捷(郑文公)、齐齐环(齐灵公)、蔡蔡甲午(蔡庄公)、宋宋王臣(宋成公)。

2.以祖先的字或谥为氏。如:孔孔丘(宋公孙嘉之后,嘉字孔父)、仲孙仲孙阅(鲁公子庆父之后,庆父字仲)、文文种(周文王之后,姬昌谥文)。

3.以封邑为氏。如:屈 屈完(楚武王子瑕之后,瑕封地在屈)、知知蔷(晋苟首之后,首封地在知)、解 解狐(唐叔虞之后,封地在解)、羊舌羊舌赤(晋公族靖侯之后,封地在羊舌)。

4.以居地为氏。如:东门 东门襄仲(祖居地在东门)、北郭北郭佐(祖居地在北郭)、西门 西门豹(祖居地在西门)、百里百里奚(曾家居于百里)。

5.以官名为氏。如:司寇 司寇惠子(周司寇苏忿生之后)、内史 内史过(周内史叔兴之后)、史史墨(周史官尹逸之后)、祝祝蛇(周祭主赞辞官之后)。

6.以职业为氏。如:匠匠石、庖庖丁、弈弈秋、徒人、徒人费。这些自然是社会下层平民的氏,其受贵族立氏的影响,遂以自己从事的职业冠于名前为氏。

到宋代,郑樵在《通志·氏族略》中对周代以来命氏的情况作了更详尽的考察,计有:以国、以邑、以乡、以亭、以地、以姓、以字、以名、以序、以族、以官、以爵、以技、以事、以谥、以凶德、以基德、以国系、以族系、以名与氏、以国与爵、以爵与谱系、以邑与谱系、以官与名、以邑与谥、以谥与氏、以爵与谥以及代北、关西、诸方复姓、代北三字姓、代北四字姓等32类。

这种以“氏”别贵贱的风尚,在从父系氏族社会到先秦时期这一历史阶段,相当盛行,形成“同姓异氏,一姓多氏”社会格局。如炎帝神农氏本来是姜姓部落的始祖,但其后裔却有烈山氏、祝融氏,及齐、吕、申、许等氏族分支;黄帝轩辕氏为姬姓部落的始祖,但他的25个儿子,却分为12胞族(氏族);太昊伏羲氏(庖牺氏),少昊金天氏,本是东方凤姓部落的首领,是以鸟为图腾的部族(凤即凤鸟),其后裔则蕃衍为凤鸟氏、玄鸟氏、丹鸟氏、青鸟氏、鸠氏、爽鸠氏、伯赵氏及“五雉”、“九扈”等24个“以鸟名官”的氏族。

这样随着父权制的确立和氏的形成,母系氏族逐渐被父系氏族所取代,所有的血缘关系,均由父系来确认。所以母系姓族之解体,父系氏族之兴起,成为姓氏演变过程中叉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夏代的姓氏情况,因缺乏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难以详知,但据《史记·夏本纪》和《世本·氏姓篇》载录,夏禹为姒姓,其后分封,以国为氏的部族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莫氏、斟戈氏及有南氏、有鄩氏等十余个姓氏。

商朝是典型的奴隶制王朝,国家机构已经形成,“胙土命氏”正式成为姓氏产生的主要途径。商朝帝王嫡子有继承王位的权利,某地庶子则有“胙土命氏”的分封权益。一些有功于王室的功勋大臣,及臣服于商王朝的附庸部落,依据其社会地位,也被封赐相应的侯国、采邑。因而商代的姓氏较夏代大为增多,史称商代有“八百诸侯”。见于《史记·殷本纪》和《世本》等文献记载的姓氏有数十余个。如殷氏、来氏、宋氏、稚氏、时氏、萧氏、黎氏、空相氏、北殷氏、目夷氏、崇氏、周氏、杞氏、耿氏、微氏、箕氏、阮氏等,皆是以国为氏,至今有相当一部分仍在沿用。在《尚书·盘庚》中,将殷商贵族大姓总称为“百姓”。此处的“百姓”二字,是氏族社会时期,“禅让”制度流传下的大族旧姓,与万民相对,原意是指有一定社会地位,被王室“胙土命氏”的贵族阶层。之后,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朝代的更迭,这些贵族阶层失去了原有的封邑和地位,沦为普通庶民,但却保留了原有的姓氏,成为当今姓氏的重要来源,也是后世历代庶民统称为“百姓”的典故。

公元前1066年,周武王姬发灭掉商朝,大封诸侯,胙土命氏。据史书所载,周朝共灭商朝属国99个,降服652个国,从而为周初大分封提供了广阔的幅员土地。这种大分封举措,对于商朝原始小邦林立的格局,含有统天下于一尊的意义,显然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而大分封的结果,必然导致大批氏的产生。周朝成为“氏”产生最多的时期,尤其春秋时期,激烈的诸侯兼并,为姓氏的发展演变提供了特定的条件。

周朝的封邦建国与等级森严的宗法制紧密相连。周天子自称是上天的长子(天子),上天赐给他土地和臣民,拥有分封赏赐十地臣民的绝对权威。据史书记载,周初先后分封诸侯国71国,其中同姓(姬姓)诸侯40国,异姓诸侯31国。这些受封的诸侯尊奉周天子为大宗,为天下共主。各诸侯又在自己国土内分封采地、食邑给同姓或异姓的卿大夫,卿大夫尊奉国君为宗主,并在自己的采邑封地内再次分封给同姓或异姓庶民。这样自上而下一层一层的分封,一姓所出的支系越来越多,越来越细,新的氏族也就越来越多,形成了一姓多氏,甚至一人多氏的情形。如周天子所封同姓诸侯都是姬姓,但因封国有鲁、郑、卫、晋、吴、虞、霍、虢、管、蔡、巴、随之别,受封诸候以国为氏,形成新的氏族。此外,还有以邑为氏,以爵为氏,以族为氏,以技为氏,以谥为氏等多种形式。尤其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同一贵族一生中因多次受封,出现一人多氏的情形。如鲁孝公后代展禽,因其先人字子展而得展氏,因受封于柳,而得柳氏,死后谥号为惠,而得惠氏。公孙鞅因是卫国人称卫鞅,因受封于商而称商鞅,因是卫国公族之孙,也称公孙鞅。再如晋国大夫土会一生中称谓有9个:士会、随季、武子、士季、随会、随武子、范会、范武子,其中随、范为封邑,士为官职,季为排行,武为谥号,会为名字。

“胙土命氏”也有其约定俗成的习惯法则,天子等级最高,所以以其王朝的称号为氏,如周天子即以周为氏;而诸候国则以国为氏,如齐、鲁、郑、吴等;卿大夫以封邑为氏,如原氏、薛氏、杨氏等;效力于王室公族的职业技人等则以技为氏,如车氏、屠氏、陶氏等。由于“命氏”由上而下出自帝王、君侯所赐,能够封土命氏的,都是贵族诸侯,即使以职业技艺命氏的“百工”,也不是一般平民、贱奴,而是管理平民奴隶的“工长”、管事。因为氏可以表明出身家世和社会地位,是贵族特有的标志和尊号,所以氏有强烈的“氏明贵贱”的社会功能。在封建的宗法制度下,氏族成为周王朝最基本的效治组织形式,其存在、发展、演变、衰落的状况,极其生动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而的状况,氏族研究在某种意义上是认识和研究先秦史的重要关键。

这样由“胙土命氏”的封建宗法制度,逐渐取代了氏族社会单纯的血缘氏族制度,氏族习俗则被提取、转化、升华为系统的理论化、法制化的文化形态和宗法制度。由远古父系氏族社会中的族长制,演变为夏、商、西周的封建宗法制,标志着姓氏文化的日趋成熟和形成。

在既有姓又有氏之后,姓与氏之间的关系及其使用时的特点又怎样呢?郑樵《通志·氏族略》也为之作了精辟的概括性阐述,他说:“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为氏,贱者有名无氏。今南方诸蛮,此道犹存。古之诸侯,诅辞多曰:坠命亡氏,踣其国家。故姓可呼为氏,氏不可呼为姓。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郑樵的这段话,有三个方面是应该注意的。首先,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是因为当时的妇女无权参加社会活动,她们作为社会成员之一而要与其他女子相区别,就是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出嫁。为了“别婚姻”,不至于出现同姓通婚,她们的姓必须明确,所以她们必须称姓。女子未出嫁时,一般都在姓之前加上排行,如孟姬、仲姜、叔媲、季姒之类。这里的孟、仲、叔、季,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而不是姓,她们的姓分别是姬、姜、媲、姒。例如传说中的孟姜,是姜姓家的大小姐,而不是姓孟名姜。或者姓前加上自己所自出的国名,如秦赢、齐姜、褒姒之类。这里的秦、齐、褒是国名,而亦非姓,她们的姓分别是赢、姜、姒。女子出嫁以后,则在姓前加上丈夫的国名或氏,如孔姬、棠姜、息妫之类。西周王室曾经长期是姬、姜二姓通婚,周王的王后在世时因而多称王姜,死后则在姜姓前加谥号,如文姜、哀姜、穆姜、齐姜之类。其次,所谓“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是说先秦时期的氏,一般是贵族标志宗族系统的称号,因而多数情况下只是有身份的统治阶级成员才有氏,社会下层平民人虽众多,但没有“别贵贱”的必要,也不大讲究宗法,所以一般是没有氏的。前文所提到以职业为氏的社会下层平民,毕竟只是个别情况。再次,在有姓有氏的情况下,“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说明氏同姓不同的血缘关系较远,是可以相互通婚的;“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说明姓同氏不同的血缘关系较近,是不可以相互通婚的。在通婚的问题上,辨姓最为重要,这不仅是古制,也是传统,而且又符合优生学的原理。先秦时期有很多诸侯、卿大夫都是同姓,如齐国的崔氏与东郭氏都是姜姓,齐庄公时的权臣崔杼要娶东郭偃的姐姐,东郭偃尽管是崔杼的下属,但他还是以“男女辨姓”的通婚古制为由,婉言拒绝了崔杼。

经历了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动荡和大变革之后,严格的等级制度受到不断的冲击,社会各阶层的地位和命运也在发生着较大的变化,传统的贵贱区别已无法维持,“氏”也就逐渐减弱乃至丧失了它的“别贵贱”的社会作用,而演化成社会各阶层以男子为中心的家族的普遍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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